一、招聘計劃
經市編辦審核并報自治區編辦備案同意,為市公安局、市扶貧辦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人,詳情見《鄂爾多斯市公安局、市扶貧辦2017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后);經市編辦核準,為市食藥監局、市人社局、市文新廣局、內蒙古檢驗檢疫局鄂爾多斯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府購買專業技術和服務崗位工作人員11人,詳情見《鄂爾多斯市食藥監局等4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府購買專業技術和服務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后)。
計劃安排一定比例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鄂爾多斯市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以及大學生退役士兵(這三類人員以下統稱“項目人員”),報考部分定向崗位專業學歷放寬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高校畢業生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以及我市2009年統一招募的鄉村兩級“儲備人才”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按自治區要求,預留崗位定向招聘蒙漢兼通人員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5人(這兩類人員以下統稱“蒙漢兼通”人員),報考該定向崗位可不受專業限制,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蒙漢兼通崗位招聘考試將單獨組織進行,詳情見《鄂爾多斯市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度公開招聘蒙漢兼通工作人員崗位表》。報考蒙漢兼通崗位人員錄用后,按考試成績排名順序,由考生自愿選擇分配到相應單位。
“蒙漢兼通人員”是指:能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是指: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高中階段以蒙古語授課為主,且高考時使用蒙古語文試題答卷,錄取為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畢業生。
聘用政府購買專業技術和服務崗位的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參照事業單位編制內同類崗位聘用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二、招聘范圍與應聘條件
(一)招聘范圍
1.具有鄂爾多斯市戶籍(含高考入學前為鄂爾多斯市戶籍)的畢業生(含2017年應屆畢業生):
2.不具有鄂爾多斯市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1)在鄂爾多斯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規定時限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2)取得全日制碩士以上學歷、學位的研究生(含2017年畢業的應屆全日制碩士以上研究生畢業生,不含在職教育);
(3)特殊緊缺專業崗位戶籍條件適當放寬,具體情況見相關崗位要求。
以上條件中,2017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學歷學位的予以解聘);其他條件(含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17年12月1日前。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為在報名開始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含2017年應屆畢業的大學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報名開始日,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的,不能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全日制中專、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7年應屆畢業生);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納入機構編制部門實名制系統管理的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實施步驟
招聘工作分發布招聘公告和簡章、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核、擬聘用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十個步驟進行。
(一)網上報名
1.應聘人員直接登陸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www.ordospta.com),進行網上報名和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請于筆試一周前及時關注網上通知)。
2. 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至2017年12月7日下午5:30,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12月8日下午5:30。為避免網絡擁堵,請考生盡可能提早報名。
3.報名時,報考者須簽署《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序號是報考者確認是否成功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者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報名時,報考者須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須完整填寫本人蒙語授課學習經歷、就讀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和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人員:所有報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確認后將無法修改,如確需修改的,請考生本人與招聘單位聯系修改),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與招考職位專業不一致的職位。職位專業目錄可參考中共鄂爾多斯市委組織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指導目錄(2015年)>的通知》(鄂人社發[2014]577號)。
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未如實填寫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4.由相關招聘單位在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按照計算機后臺分配權限審核本單位報考者資格條件),其中蒙漢兼通考生資格初審工作由市民委負責,并在報考者網上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應說明理由。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表》中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等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用人單位咨詢(咨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表》)。
5.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考生盡快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復審時,無《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
6.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數)比例達到1︰4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根據報名情況,緊缺急需專業人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崗位,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公開招聘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后,開考比例可適當放寬。
調整后或被取消開考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7. 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最多進行3次。
(二)筆試
1.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2. 《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試必須用漢語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 普通崗位筆試時間為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蒙漢兼通崗位筆試時間為2017年12月16日下午15:00—17:00,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考試。
4.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5.筆試結束后,由公開招聘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6.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7.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或經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所涉及崗位不開考面試,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對于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高層次或短缺專業技術人才,經用人單位申請,公開招聘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或調整崗位招聘計劃。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人社部門會同相關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所需證明材料,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上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各一式三份),持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7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區外院校的鄂爾多斯市生源畢業生還須提供有本人戶籍注銷頁的家庭原戶口簿或原鄂爾多斯市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證明。
4. 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職位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還須提供自治區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5.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等真實身份以及提供虛假個人信息,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6.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四)面試及體能測試
1. 面試以《公共基礎知識》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基本能力和專業素質。面試可用漢語作答,也可用蒙古語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報考蒙漢兼通崗位考生必須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由招聘考務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2.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通過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另行通知。
3. 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或達到公開招聘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不能計算平均成績的崗位)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4.報考市公安局崗位(不包括蒙漢兼通)的考生須在面試之后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滿分為100分。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及其他事宜待面試結束后,通過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另行通知。
5.總成績計算。蒙漢兼通崗位按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市公安局招聘崗位按筆試占總成績的50%、面試占總成績的40%、體能測試占總成績的10%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其他崗位按筆試占總成績的50%、面試占總成績的50%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五)體檢和考察
1.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蒙漢兼通崗位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確定后,按照考試成績順序,在規定時間內,由考生自愿選擇應聘單位,并由本人到人社部門進行簽字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應聘單位,視為自動放棄應聘,由下一名順序考生選擇單位,最后空缺名額按成績進行遞補。
2.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具體實施,體檢醫院由招聘考務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
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體檢結果報市人社局備案。考生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經考務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后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結束后按照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3.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具體實施。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核對象的綜合素質,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以上情況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報市人社局備案。報考人員應在20日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對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經考務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后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1.用人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上報市人社局。擬聘用人員在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7日。
2. 公示結束后,用人單位將聘用報告和擬聘人員花名冊按照管理權限報市人社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政府購買專業技術和服務崗位工作人員,由市人社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發前,出現考生被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聘用到其它事業單位等情況造成崗位空缺,依次遞補。
4.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5.用人單位須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中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3至6個月,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6.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記入誠信檔案。
四、其他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四)本簡章由鄂爾多斯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招聘單位電話:
鄂爾多斯市民委:18804771181
鄂爾多斯市公安局:0477-8582120
鄂爾多斯市扶貧辦:0477-8588453
鄂爾多斯市人社局:0477-8586096
鄂爾多斯市食藥局:0477-8113867/8113868
鄂爾多斯市文新廣局:0477-2232156
內蒙古檢驗檢疫局鄂爾多斯辦事處:0477-8392113
監督舉報電話:
鄂爾多斯市人社局:0477-8586927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鄂爾多斯市人事考試中心:0477-8586211